c语言sscanf函数的用法是什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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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03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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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直播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发展诞生的新兴业态,是由网络主播提供的不经过录音或录像,依托互联网和手机或电脑等直播工具在网络直播平台上,同步进行实况播送的网络内容服务形态。
自2016年爆发以来,直播平台、观众数量都呈现井喷式发展,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呈井喷式发展。网络直播利用互联网实现了信息的实时共享,开启了全新的社交网络交互方式,被称为拥有千亿市场的新兴产业。
网络直播是随着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发展诞生的新兴业态。在国家文化政策支持、网络基础设施和移动宽带加速普及、视频技术日趋成熟、资本助推等利好因素推动下,网络直播行业高速发展。
网络直播政策密集出台
近年来,我国不断发布网络直播行业的相关政策,以规范行业的发展。自“中国网络直播元年”——2016年网络直播市场爆发以来,各类网络直播平台竞相涌出,将行业推入高速发展期。
然而,伴随着网络直播平台的迅猛发展和用户规模的迅速扩张,网络直播平台乱象丛生,特别是2016年斗鱼直播平台“直播造娃娃”事件的发生,网络直播行业开始进入政府监管阶段。
2020年以来,随着各种新形态的网络直播模式的出现,我国网络直播政策更是密集出台,网络直播行业不断向健康方向发展。
疫情之下行业迎来发展机遇
自2016年爆发以来,直播平台、观众数量都呈现井喷式发展,我国网络直播行业呈井喷式发展。目前,网络直播已经成为网络文化内容供应、技术创新、商业模式创新的代表,成为网络文化市场重要组成部分。
2016-2019年,我国网络直播市场规模不断扩大,2019年为843.4亿元,同比增长63.4%,占中国网络视听行业总规模的比重为19%。2020年,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下,“全民直播”时代来临,网络直播市场达到历史新高,初步测算市场规模突破1500亿元。
从网络直播用户来看,2020年由于疫情的原因,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也出现了大幅增长。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(CNNIC)2021年2月3日发布的第47次《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统计数据显示,截止2020年12月末,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6.17亿人,比2018年12月末增加了2.2亿人。
电商直播快速崛起
从直播类型来看,网络直播大致分为秀场直播、游戏直播、垂直领域直播(电商直播、体育直播等)、泛娱乐直播等。近年来我国电商直播异军突起,发展迅速,特别是2020年疫情以来,人们大多时候居家,电商直播成为了众多网络直播用户的选择。
根据CNNIC统计数据显示,截止2020年12月,我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.88亿人,在所有网络直播细分中排名第一。
梯队竞争格局基本形成
根据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数据,目前我国网络直播平台主要分为三大梯队(不包含电商直播):
其中,第一梯队以游戏直播为主,主要是虎牙、斗鱼和YY,游戏直播平台的主要流量来源还是游戏直播;
第二梯队和第三梯队主要是泛娱乐直播以及部分“直播+”平台,第二梯队包括映客直播、花椒直播、企业电竞、一直播,第三梯队主要有触手直播、么么直播、小米有播等。2019年,我国网络直播第一梯队收入大幅增长,占比超过50%,达到55.1%;第二第三梯队占比分别为27.3%、9.0%。
未来规模有望达到万亿元
2020年的疫情,让网络直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,全民直播已然到来。纵观整个疫情期间,不少实体业务从线下转移至线上进行数字化转型。如今,各大直播平台积极推动“直播+”布局,与电竞、综艺、文化、旅游、教育等产业相结合,努力构建多元化、差异化、高品质的直播生态体系。
2021年,预计中国网络直播将持续高速增长,市场规模有望达到0.3万亿元;随着网络直播渗透率的不断提升,我国网络直播习惯基本养成,预计至2026年我国网络直播市场规模将超过2万亿元。
——更多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《中国网络直播行业商业模式创新与投资机会深度研究报告》。
目前直播行业的现状
现在市场上就很多直播的公司,比如陌陌直播、淘宝直播、雅虎直播、皮折直播、网易直播很多直播公司,目前大量的客户在上面寻找自己的位置,直播企业的数量已经达到了几千家,用已经冲过了2亿多,所以直播行业是一个非常热的行业。这过程中就避免不了他们相互抢客户的事情,而对于每一家企业来说很多的技术和成本都会不断地增加。2017年教会是直播行业一个转折点,这个竞争的过程中会产生几家优秀的直播企业。而这怎么多企业中每家都会收集不一样的客户信息,最后抢客户,分析客户信息增长用户数据,都是每家企业严峻的问题。
我们以下几个方面来用户信息数据分析,实现如何增长用户
一,用户注册直播来源的分析
通过他们注册的方式我们就具体分析是哪一类人群,从什么渠道能了解或搜索直播网站,这样就可以知道直播企业要如何投放广告,吸引相关的用户群体的方法。
二,了解客户直播的目的分析
有的是进来浏览一下,有的是进来广告,有的是进入房间跟找一些朋友聊天,通过用户的行为我们就做出留住、提高用户体验感的事情。
三,要是否付费来分析
有些要付进来是只是体验一下,他们不去自己深入的去玩这个直播,只是凑个热闹,这些人是不会对直播产生更多的价值,而有一些用户是进来深度的了解直播,然后在直播平台上面挣钱,找到满足感。
通过以上分析,直播企业就可以找到自家不同的增长用户的方法,直播行业每年都以10%的速度在增长,这是未来一个很好的行业,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出现了很多不合格的直播企业,在未来的发展过程当中就会淘汰很多直播企业,存活下来,对社会有贡献的企业,希望直播企业不忘初心,继续努力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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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为直播元年,五年时间行业进入快速发展期
业内公认的直播元年是2016年,这一年,国内接连出现了300多家网络直播平台,直播用户数量也快速增长。适逢电商平台遭遇流量瓶颈,各大平台积极寻求变革,尝试一种电商内容化、电商社区化的模式,直播平台的出现让这种尝试得以落实。
2016年,淘宝、京东、蘑菇街、唯品会等电商平台纷纷推出直播功能,开启直播导购模式;快手、斗鱼等直播平台则与电商平台或品牌商合作,布局直播电商业务。
经过4年多发展,越来越多的电商平台、视频直播平台、MCN机构、品牌厂商参与到直播电商行业,直播电商产业链基本成型,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。
平台规模:网络直播平台数量快速增长,各类平台接连布局直播电商业务
2016年是直播元年,这一年,国内接连出现了300多家网络直播平台,直播用户数量也快速增长。适逢电商平台遭遇流量瓶颈,各大平台积极寻求变革,尝试一种电商内容化、电商社区化的模式,直播平台的出现让这种尝试得以落实。
2016年,淘宝、京东、蘑菇街、唯品会等电商平台纷纷推出直播功能,开启直播导购模式;快手、斗鱼等直播平台则与电商平台或品牌商合作,布局直播电商业务。
用户规模:用户线上消费习惯加速养成,电商直播用户规模快速增长
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(CNNIC)从《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开始披露中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。在疫情期间,用户线上消费习惯加速养成,直播电商已经成为一种广泛受到用户喜爱的新兴购物方式。
2021年2月,CNNIC发布《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》,根据报告数据,截至2020年3月,我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2.65亿人,增长迅速。截至2021年12月,我国直播电商用户规模达3.88亿人,占网民整体的39.2%。
市场规模:市场规模快速增长,万亿市场到来
2018年,头部短视频平台开始布局直播电商业务,在用户习惯养成和商家的共同推动下,直播电商带货交易总额飞速增长,2019年达4168亿元,并在2020年初迎来爆发。预计之后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将逐步迈进稳步发展期,至2025年,我国直播电商带货交易总额约达64172亿元。
——更多行业相关数据请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《中国网络直播行业商业模式创新与投资机会深度研究报告》。
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
现在网络直播行业火热,出现了主播平台、网红等新名词。在此,我为大家准备好了关于网络直播的论文,一起来学习吧!
摘要: 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传播途径,近两年来成为一种大热的现象,笔者以主播和观众两个群体为切入点,分析了网络直播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,发现主播和观众在互动中主要受自我表达欲望的驱使。并在最后讨论了如何引导网络直播健康发展,从而消减其对参与者心理的消极影响。
关键词: 网络直播;自我表达;卷入度;孤独
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智能终端的普及,人与人之间的互动方式越来越多样化,所谓的网络直播应运而生。通过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(音频+视频)导入导播端(导播设备或平台),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,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。其又可分为“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”和“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”,前者常见的就是各类主播通过镜头唱歌、模仿、脱口秀以及动作表演等,而后者则是各类会议、活动或事件的网络直播。网络直播无疑是近期的热点之一。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纷纷成立,直播内容也已扩展到生活的方方面面,观众们总能在其中找到自己的兴趣所在。有关数据显示,目前我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 家,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两亿。其中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 万,同步进行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 个[1]。本文主要探讨“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”参与者背后的心理动力。
一、网络主播的心理动力分析
直播网站由用户创建内容(User-Gennerated Content,UGC),成为网络主播的门槛非常之低,只需要简单的摄像头与麦克风,“主播”们即可创建自己的“房间”(类似于聊天室),向观众实时分享自己的生活。
主播们以观众的“礼物”来获取报酬,但经济报酬绝不是主播们进行“表演”的唯一动力。据笔者访谈的一位网络主播表示,“每当系统提示有新观众进入我的房间,就会觉得自己更加受到关注”,这一心理状态很具代表性。网络直播作为一种新的个体自我呈现方式,其用户也大多数以青少年为主,这一群体普遍具有很强的自我意识,倾向于积极寻求社会认同,引起他人关注[2],网络直播给了他们展示自我的平台。较之文字表达为主的社交渠道――如微博等,直播的方式更加直观,自我展示的方式更为立体多样,因此受到欢迎。
除去以网络直播为生的专职主播,直播平台上还存在着大量的“业余”主播,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普通的社会角色,如学生、白领、工人。但在直播平台上,很多主播在“粉丝”的关注中感到自我价值获得了提升,有被访谈的主播声称,“坐到摄像头前,我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,仿佛突然由龙套变成了主角。”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将“自我实现”视为人的最高需求,而对于一些主播来说,通过网络直播能够或多或少地实现自我。
此外,在现实生活中,自我展示失败可能会造成自尊心下降等不良后果,但在网络直播中,这些失败的压力很大程度上被消解了。已有诸多心理学研究表明:匿名情况下人们的言谈和行为会超越平时的规范[3]。而主播和观众之间的互动沟通大多数情况下是匿名的,这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直播的参与者更加自由开放地讨论某些话题,同时越轨行为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开放性出现,比如某些主播在直播时打色情擦边球,或表演一些猎奇的内容。
二、观众的心理动力分析
首先,网络直播中主播与观众的互动形式提升了观众的心理卷入度。卷入度(involvement)这一概念最先由学者库拉格曼(Herbert,E.Krugman)提出,也翻译为“参与度”,在传播效果的研究中是一个重要的指标[4]。一般认为,观众的卷入度越高,传播效果就越好。在一个典型直播场景中:主播主动热情地向新进入“房间”的观众打招呼,也会点名向赠送“礼物”的粉丝表示感谢,并满足其一些表演要求,如演唱指定的歌曲。在这里观众不再是单纯的旁观者和内容消费者,而是与主播一起构建直播内容。这种“共同决定”的形式能够调动观众的参与热情,提升观众的注意力,最终使观众更深入地卷入到直播中去。
其次,网络直播中传递的信息容易吸收,减轻了人们的认知资源负担。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,获得知识变得极其简单,只需要耗费极少的认知资源,人们就能即刻获得想要的信息,因此大多数网民面对网络传播的信息常常缺乏深刻的理解和记忆。网络直播的形式恰好满足了这一需要:主播形象立体生动,大多用口语传递内容。对于观众来说,欣赏和参与网络直播消耗的精力非常之少,又有足够的娱乐性来排解无聊感。
再次,观众能够察觉到其他人的存在,这有效地排解了孤独感。网络直播的“房间”大多会标示观众人数;在主播表演时,观众之间也能进行一些交流,这些设置都能够让观众产生一种群体归属感。对共同主播内容的兴趣,也能使爱好相似的观众聚集到一起,以产生更多的话题。因此虽然有些直播非常无趣,有时却能聚集起大批的观众对其进行评论。这种集体评论(网络称之为“吐槽”)模式既满足了观众的表达欲望,这些评论反之成为了直播内容的一部分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进来。
最后,网络主播对自身生活的袒露,满足了观众的窥探欲望。精神分析学家卡伦霍妮曾指出,人一生下来就处于一个看不见、充满敌意的'世界里,有着不安全的恐惧,这种不安全感又导致了焦虑。所以,“窥探欲”属于某种自我保护的需要,也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。在网络直播出现之前,窥探别人的生活有悖于社会道德伦理,因此处于被压抑的状态。但网络直播将窥探上升为光明正大的行为,主播们直播自己吃饭,逛街,甚至睡觉,这些原本属于个人私密的内容对观众来说有着强烈的吸引力。
三、结语
虽然主播与观众参与网络直播的动力并不相同,然而双方的互动却构成了网络直播的核心,观众对主播表演的内容做出积极或消极的回应,而主播会更加频繁地表演观众喜闻乐见的“情节”。根据斯金纳的强化理论,及时的反馈对强化行为至关重要,而直播平台能够保证观众和主播之间的反馈是即时有效的,双方的互动也促进了直播行为的持续。
网络直播的出现,满足了参与者的心理需求,但其野蛮生长很容易出现乱象,截止目前,已有多起关于网络直播的负面新闻出现[5]。直播本是为追求个性化的声音而出现,但当观众开始盲目追捧主播,主播开始盲目讨好观众,就会陷入到所谓的“群体迷思”中去。
因此,在需要外部监管的同时,主播与观众也应维持良性的互动;主播以自己的才艺去吸引观众,而非哗众取宠,观众对不健康的直播内容应及时举报,而非拍手叫好,双方共同构建出健康的直播环境,才能促使网络直播这一新兴事物持续发展。(作者单位: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)
参考文献:
[1]苏红宇.网络直播:烧钱背后危机四伏.经济[J].2016(16):50-53
[2]赵亮.青少年学生的网络心理表现及其疏导.教学与管理[J].2012(36):61-62
[3]王礼申.去个体化效应――群体偏差行为的心理学解释.科协论坛[J].2009(6):72
[4]胡晓云,徐芳.关于卷入度(involvement)问题研究的追踪溯源.广告研究[J].2006(1):22-26
[5]张F.热闹的“网红”:网络直播平台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.中国记者[J].2016(5):64-6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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